廣西出臺仿制藥 一致性評價實施方案
中國醫藥報廣西訊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西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專題部署全區的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方案》的出臺,使廣西成為全國較早制定實施方案的省份。
《方案》明確指出工作目標,對已經批準上市的仿制藥,按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分期分批進行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到2018年底,完成自治區74個仿制藥品種一致性評價工作;對需要開展臨床有效性試驗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種,必須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
《方案》結合廣西實際,突出少數民族地方特色,從評價對象、主體責任、政務服務、配套扶持資金及出臺鼓勵政策等方面提出具體工作任務并落實責任分工。其中,要求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相關部門及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安排地方基建投資、產業發展基金、技術升級改造等資金和項目,全力支持自治區內重點參評品種的相關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指導和幫助自治區重點參評企業向國家有關部委爭取中央基建投資、產業基金等支持。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自治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醫保支付方面予以適當支持;醫療機構要優先采購并在臨床中優先選用。(梁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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